大理州出入境管理有便民新措施

23.04.2015  11:07

      本报讯(记者 苏云慧) 想到港澳旅游的市民们注意啦!近日,记者从大理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获悉,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市民今后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赴港澳二次签注手续,且办理手续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记者了解到,以前我州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居民再次申请赴港澳团队旅游时,只能请旅行社将通行证和相关单据送到云南省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十个工作日后才能由旅行社取证。
      现在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不再需要通过旅行社,市民只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符合出国标准证件照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局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即可拿到签注,同时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时间也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此外,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居民,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签注,但必须是在原通行证或原签注受理部门申请。
    以前,如果市民想去港澳台或者出国旅游,需根据目的地填写不同的申请表格。从现在开始,一张《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就能搞定。
      据了解,实现“三表合一”后,原有的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表简化为一张《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此外,港澳通行证还新增加了探亲范围,由以往探望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基础上,增加了(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两类。
市民一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电子照片可以重复使用,这也免去了市民重复照相麻烦。
      为进一步便利流动人口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我州还开通了异地办证业务。异地办证分为省内异地办证和省外异地办证。其中,我州已开通了云南省15个地州的异地办证,只要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居民均可以就近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