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10.08.2015  12:23

      本报讯(通讯员 艾德勋)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工作思路,遵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按照“点串成线,线动促面”的推进模式,以“三清洁”为重点、“八有”为抓手,每年推进50个以上的自然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重点打造以环洱海公路为主的12条公路沿线示范带。
      今年,全州确定重点推进51个自然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经12县市规划、制定实施方案,51个示范村计划总投资3.69亿元,其中各级财政直接投入7719.71万元、整合其他项目资金23612.51万元、村集体投入2463.63万元、村民筹资投劳2810.14万元、社会帮扶279.4万元。截至7月底,已完成投资11445.38万元、完成计划的31.03%。此外,县市确定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29个,计划总投资3.2亿元,已完成投资6809.93万元、完成计划的20.80%。
      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着手研究制定《大理州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办法》和《大理州美丽乡村建设综合绩效考评验收办法》,各县市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一批具体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今年州财政安排5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各县市积极落实安排300万元以上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的要求。根据统计,目前已落实的有大理、祥云、弥渡、南涧、云龙、鹤庆6县市,共落实专项建设资金6683万元。全州共选派新农村建设工作县市总队12支、乡镇工作队111支、指导员1359名,其中911名指导员担任驻村党组织常务书记,帮助制定完善建设方案、争取项目资金、督促项目工程实施、参与“三清洁”活动,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动群众通过民主管理、筹资投劳等途径,发挥主体作用,建设美丽家园。同时,坚持建管并重,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公共设施长效管护机制,采取村有村管等方式,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建立挂牌督办的“路长制”、“河长制”,落实相应制度、人员、职责、经费,逐步实现村庄环境的自我管理,确保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