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五个一”推动PPP模式运用
□ 大理州财政局 罗 杰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开启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的新局面。短短两年时间,PPP从一个陌生、晦涩的新名词,转变为受到广泛关注的高频词汇,迈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2014年5月,大理州以洱海环湖截污工程为标志,开始运用PPP模式。2015年,大理州以“五个一”为抓手,在公共服务领域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大胆探索运用PPP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
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培训。组织编印了《新型公私合作融资模式》宣传册,汇编了两本PPP学习资料,财政部门专门制作了工作简报。2015年8月邀请上海财经大学樊丽明校长到我州作了《我国实施PPP的几个基本问题》的专题讲座,并分批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到各地进行学习、考察和培训。
出台了一个实施意见。2015年9月23日,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5〕35号),作为大理州第一个PPP指导文件,该文件从推广运用PPP模式的重要意义、主要原则、运用范围、实施流程、合同主要内容、项目回报机制、退出机制及相关保障机制等方面作了详细阐述和明确规定。
健全了一个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州长任组长,副州长任副组长,州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理州推广PPP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强大理州财政部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州财政局增设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科,目前2名工作人员已就位,同时在各县市财政局增加了1名副局长领导职数,用于加强县市PPP领导工作力量,目前各县市财政局正在落实领导力量、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推介了一批示范项目。在全州范围内遴选了一批PPP项目,共收集储备项目127个,总投资808.85亿元。大理洱海环湖截污工程被列为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该项目已于2015年10月11日正式开工建设,是我省18个财政部示范项目中最早落地开工的,并作为成功案例在财政部举办的全国PPP示范项目培训交流会上作了经验分享。2015年11月,我州择优上报了13个省级PPP示范备选项目,总投资191.58亿元。
争取了一定资金扶持。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一方面,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省出台的一系列针对PPP项目在审批、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探索一揽子的融资支持、信贷支持及财政扶持政策。另一方面,我们继续争取上级对示范项目的支持,大理洱海环湖截污工程已申报省级融资支持基金支持,2015年省、州、市各级财政对大理洱海环湖截污工程项目的补助资金已达6200万元。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15〕158号)精神,该项目还将获800万中央财政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