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举办环保系统行政执法培训

10.03.2016  11:11

 

2016年2月29日至3月4日,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和规范行政执法证件办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州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大理州环保局联合州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办公室组织对原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有效期已到期需进行换证的执法人员,新参加工作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进行环境监察业务培训,并进行了考核。培训内容含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行政强制,重大行政决策及听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等内容,而且就新常态下的环境执法的法律依据和要件提出了注意事项。州环保局李劲松局长作了培训动员讲话,并对培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2个县(市)环保系统 11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