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两权”抵押贷款余额保持增长
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和剑川县,自2015年末被分别确定为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以来,贷款余额快速增长,均列全省同类试点地区第一位。截至2017年末,剑川县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10273.02万元,比年初增加9865.52万元,大理市农房抵押贷款余额129140万元,比年初增加14319万元。
试点以来,在大理州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的牵头下,各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定价、期限结构优化、贷款额度提升、多样化风险控制、信贷授权下移等方面开展创新,支持农业生产的中长期信贷投入。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主办行——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期限从1年延长至5年,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升至200万元,对用于洱海保护贷款最高给予原定价基础上9%比例的优惠,提高基层支行的贷款审批额度权限。
剑川县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管理办法、制定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大理市出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处置指导意见、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所有权价值评估工作指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登记办法、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目前,剑川县农地经营权实现确权率98%,颁证率90%;大理市基本完成了农村宅基地确权和农村房屋权籍调查,依申请发放农村不动产权证书。
为保持试点工作的连续性,结合中期评估存在问题,剑川县放宽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条件、简化农村承包土地价值评估程序、简化登记手续,按批次集中统一办理抵押登记,加速推进试点工作。大理市确定以完善制度办法和推进业务并重的工作措施,制定了转交易、评估、抵押物处置相关制度。
为及时完善贷款管理办法,优化抵押登记手续,调整抵押率和评估标准,借鉴省内外好的经验做法,大理州人行中支推动金融机构修订贷款管理办法,优选“两权”抵押贷款产品适宜的客户。剑川县坚持“有抵押比无抵押好”的思路,在小额信贷基础上,补充农地经营权抵押,提高贷款可贷额度,增强产品吸引力;大理市结合洱海保护七大行动,对用于洱海保护的农房抵押贷款给予利率优惠,并根据农房用途为纯住房、商住两用、商用房三类,设置梯度的抵押率。
以配套政策措施为保障,大理市和剑川县两地财政分别出资500万元、200万元设立试点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按照金融机构与风险补偿基金2:8比例分担试点贷款损失,缓释试点业务风险。同时,财政专列资金,加速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此外,大理州人行中支还向开办试点业务的金融机构发放支农和扶贫再贷款8000万元,引导“两权”抵押贷款利率下行;给予宏观审慎评估指标容忍,倾斜下达贷款计划5.93亿元支持试点业务,积极推进农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优化试点环境。大理市还积极推进农房地震保险业务,保障贷款标的物农民房屋财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