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专项整治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为官不为”

17.04.2015  10:20

      本报讯(通讯员 张琮 段玉华)昨日,我州召开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做好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习近平总书记对大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委书记李纪恒在大理专题调研时指出的六个问题、提出的六点要求,不仅给我们理思路,还教办法措施,洱海保护治理工作面临千载难逢的机遇。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作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突破口,是向全州各族群众表明州委、州政府的坚强决心。必须迅速行动起来,不折不扣地抓好工作落实。要在全社会营造洱海保护治理的强大舆论氛围,动员全民参与,打响洱海保护治理这场全民攻坚战。二是要铁腕治污,依法治湖。治湖先治人,违章建筑、违法排污都是人造成的,人是根源,要从源头抓起。对新出现的违章建筑,露头就打,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千方百计遏制违章建筑和违法排污增量,对原有的违章建筑和违法排污问题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该拆的坚决拆,让那些违法私搭乱建和违法排污的企业和个人付出代价。三是要强化监督,严厉问责。大理市、洱源县和州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发挥乡镇、村组作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整合执法部门力量,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要开通举报电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以州委、州政府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为基础,明确职责任务,对落实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不力、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该问责的要严肃问责,该组织处理的及时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州纪委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并讲话,大理市委主要领导、州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大理市、洱源县汇报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情况,州委组织部、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规划局、州环保局、州洱海流域保护局等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