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严查严管民警违规行为

16.02.2015  13:33

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台了《大理州公安局教育惩戒办法》,严查严管严处民警的违规行为。

办法》分7章21条,内容涵盖了民警执法活动、工作纪律、内务管理、枪支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惩戒分为约谈、通报批评、警诫和待岗4种。《办法》规定,实行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局纪委三级约谈制,并明确规定了14种行为应予约谈、19种行为应给予通报批评、18种行为应给予警诫、4种情形实行待岗。《办法》还规定,被通报批评的人员,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被警诫的当年考核只能评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被待岗的当年考核只能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人民公安报记者罗力生、通讯员杨寿云)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 与安全相关的事绝不能开玩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安全防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