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开展旅游法和旅游条例执法检查

23.07.2015  18:41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云南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执法检查情况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 近期,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此项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布置,各县(区)人大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具体抓,组织由部分市、县(区)人大代表为成员,由常委会联系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走访调查和深入市旅发委、县(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座谈了解等方式,对贯彻实施 “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通过检查,了解掌握了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以及当前旅游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措施。

  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和有关部门及各旅游企业代表、群众,就 “一法一条例”中存在有关与现实不相适应的或不够明晰、含糊的问题和 “一法一条例”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及旅游“吃、住、行、游、购”要素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执法检查的情况进行了收集整理、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