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档案“一法一条例”检查

21.10.2015  16:47
  10月12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市政府及各县(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云南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进行检查。  

  检查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实地走访查看、座谈与查阅痕迹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档案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实地查看了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档案室、城建档案馆档案工作开展情况;深入临翔区、凤庆县、耿马自治县,实地查看法院、水务局、农业局、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机关、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的档案室,并听取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10月19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市政府副市长赵子杰作汇报,他从“加强领导、依法治档、规范监管、科学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档案局等单位就如何推动档案事业发展作了发言。

  执法检查组肯定了全市贯彻施行“一法一条例”所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一法一条例”的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更好地宣传普及档案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对档案工作的认知度,使档案工作能够更加广泛地融入社会、服务公众、造福于民,深刻认识档案的作用,加强对档案的利用,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好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

  二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抓住“十三五”规划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进一步加大对档案工作项目支持和经费投入,不断完善设施,健全档案馆功能,为档案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三要依法加强监管,做好档案征集、编研、利用,逐步完善档案门类,不断增强档案工作依法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档案资源管理和应用水平。

  四要加大档案干部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档案干部队伍,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