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两院”工作报告情况汇报
关于代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及两院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
—— 在2018年2月5日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上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简报组
各位主席团成员:
2月4日全天至5日上午,参加临沧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受会议秘书处委托,现将代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情况
(一) 对 2017年及 市 三届 人 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评价
代表们一致认为,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圆满完成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各项任务,为促进全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依法治市、加快跨越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二)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总体评价
在审议中,代表们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工作报告文风朴实,内容充实,是一个与时俱进,推动临沧民主法治建设的好报告。对2017年及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结,客观全面、实事求是,亮点突出;提出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符合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
( 三 ) 对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报告的修改意见建议和对 市人大常委会 工作的一些建议
代表们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报告本身以及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地方立法方面。 市人大要坚持立法主导作用,加大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基层立法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切实加强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精准指导,加快修改完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工作,完善民族地方立法。二是要加快地方性立法进程,加强对生态、食品安全、城乡建设管理等领域立法工作,特别是关于地方社会民生领域的立法工作。三是要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加大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加群众参与立法的广泛性。四是要加强对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指导。
2.关于依法监督方面。 一是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打好临沧“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加大对市政府中心工作及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监督力度。二是要强化民生事业监督。加大对危害群众身心健康、诈骗案件、贩卖人口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宣传,重点是多开展法制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加强对《反家暴法》宣传力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氛围。对《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要落实细化。在司法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作为监督机关要高度关注,并给予关心支持。
3.关于发挥代表作用方面。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代表的培训,特别是初任代表的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人大代表履职考核评估办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人大代表活动室作用,为基层代表履职尽责搭建好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平台,按月或按季度将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向代表通报。二是要加大对代表意见建议的跟踪问效、督办力度,确保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落实。三是要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方面,把县乡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学习培训、工作交流全面统筹起来。
二、审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情况
(一) 对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及工作 报告 的总体评价
代表们一致认为,过去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率先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开展对南亚、东南亚法律研究,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保障临沧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在审议中,代表们一致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脉络清晰,求真务实,总结过去4年工作实事求是,查找问题指向鲜明,部署今后工作思路清晰。报告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了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司法工作的要求,体现了司法为民宗旨。
(二) 对 市 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 报告修改意见建议和对 市 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的一些建议
代表们围绕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报告本身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公正司法方面。 要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登记立案,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加大巡回法庭审判力度,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工作。在涉及党委政府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经济决策、重点工程进展情况从法律方面提供帮助和服务,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关注矛盾纠纷隐患比较严重的企业,走好法律程序,做好依法破产等工作,保障合法债权人权益,并从中打击非法集资行为。要积极探索对上访(缠访)对象的联动介入机制,对上访对象与被上访对象提供法律层面的知识疏导,及时支持合理诉求,提出诉讼建议,化解上访矛盾。
2.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方面。 要加大力度,下力气研究,解决执行难问题。构建“党委领导,多部门配合,法院主办,社会各界支持”的机制。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解决群众怕打官司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特别在工程建设领域,要让“老赖”承担失信的代价。尽力化解因“执行难”问题引发的矛盾,确保打赢的官司能够执行到位,提高司法的社会效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确保兑现“用两到三年时间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3.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方面。 要对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引起重视,进一步做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尽快出台法官办案的激励措施,调动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对基层法官的学习培训和基层法院、法庭业务指导。在乡镇设立法院工作站或法官工作站,配备工作人员1至2名,可与司法所连署办公,为基层群众知法、学法、用法提供一线窗口与服务。
4.关于加强法律宣传工作方面。 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围绕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送法进机关、厂矿、学校、社区、村寨,让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开展农村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农村青少年犯罪。
三、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
(一) 对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及工作报告的总体评价
代表们一致认为,2014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执行市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惩防职务犯罪,为保障临沧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审议中,代表们一致认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文风朴实,客观实在。报告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了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体现了新发展理念,体现了立检为民、司法为民。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报告总结工作客观全面,查找问题深入实在,部署工作任务明确,符合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符合临沧市实际。
(二)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及工作报告的一些建议
代表们在审议时,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及报告本身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方面。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要积极探索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工作新做法,按照“回归到法律监督的主责”要求,加强依法监督、促进公平正义、认真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同时加强对县(区)检察院各项改革转隶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确保业务机制、人员编制、装备资产配置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
2.关于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方面。 要围绕临沧跨越式发展目标,积极主动强化诉讼监督,进一步落实好民生司法,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提前介入,加强对公安机关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监督,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配合和指导。继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让震慑常在,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要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要在基层设立检察室,改善基层硬件设施。
3.关于宣传教育方面。 要深入基层农村(社区)、学校,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以“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方式,让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更直观的接受法律教育,达到教育一批、震撼一片、普法一遍。切实维护公民权益,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4.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要坚持改革方向,不断加强检察院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适应案件形式发展的变化。
此外,代表们还联系各自所在地区和部门实际,提出了一些涉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检察院共同的意见建议。比如:进一步拓宽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渠道;加大培养本地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力度,全方位培养少数民族双语法律人才,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在法律诉求中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力;进一步关注关爱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特别是父母一方或双方被判刑的犯罪服刑人员的子女等。
同时,还有部分代表对法检两院工作报告提出了一些文字上的具体修改意见,建议报告起草小组认真吸纳修改。比如法院报告仅指出了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检察院报告则仅提出了2018年工作目标,希望法院和检察院报告能够统一起来,既有五年的工作安排,又有2018年的工作思路。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