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新闻发布会
5月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志胜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戎正商主持发布会。
施志胜指出,一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条例》的制定,为临沧市地方立法设定了全面而具体的法定程序遵循,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战略,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制度保障,标志着我市地方立法全面步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助于临沧因地制宜运用立法手段解决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促进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进步,必将为临沧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和跨越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要扎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各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学习宣传《条例》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坠底落实,深入持久地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学习宣传《条例》中要走在前、作表率、带好头,对《条例》进行精读细学、认真研究,确保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条例》。参加会议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优势,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宣传好《条例》,积极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要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委室、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等,在《条例》贯彻实施中要找准定位、扮好角色,严格按照《条例》的程序,将《条例》精神体现到每一部法规制定的全过程,坚决维护好《条例》权威,执行好《条例》规定,落实好《条例》精神,确保《条例》真正执行到位、落到实处,推动我市地方性立法工作更加有序、高效,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张根毛就制定《条例》的必要性、《条例》的制定过程和《条例》规范的主要内容等作了详细介绍;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左光荣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该《条例》于2017年12月29日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4月23日公布施行。
临沧市广播电视台、临沧日报、云南日报社临沧分社、春城晚报驻临沧记者站、临沧新闻网、临翔区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参加发布会。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直基层立法联系点(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市司法局、市政府新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