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研究室: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经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主 任: 代 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 张正龙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左光荣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根毛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委 员: 殷致宏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曹建文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钟汝驹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罗开祥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
肖天瑞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杨世吉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主任
子建义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主任
王 萍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工委主任
杨亚章 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委主任
黄永刚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
余江丽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兼预算工委副主任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工委,由张根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各工作委员会综合科负责人为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备案审查程序性具体业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和要求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接收、登记、分处、意见收集反馈等程序性具体业务工作由法制工委备案审查科负责;组织审查按《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的规定,由相应委(室)负责。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相关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的学习,熟练掌握报备规范性文件的范围、要求及流程。
(三)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努力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实行备案审查全覆盖。同时,要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市人大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
(四)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相关台账,加强档案痕迹管理,做好工作情况收集和总结。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抄报: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处级(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