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大学生即将毕业喝酒闹事 打伤同学被索赔

15.05.2015  09:51

     时间:昨天

     法院:安宁法院

     案件:寻衅滋事

    昨天,安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大学生毕业前寻衅滋事案:4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离校前一晚上喝得烂醉,其中一人回宿舍途中,自认为被其他同学嘲讽,便邀约3哥们一起冲进对方宿舍,错误地将两名同学一顿暴打,致使两人受轻微伤。为此,这4名大学生因为刑事案件缠身错过了实习的机会。法庭审理后,当庭对4被告作出判决。

     不冷静

     4大学生打伤两名同校同学

    马某是云南工程职业学院的学生,学的是汽修专业,他和杜某、陈某、李某都是同班同学,平常关系不错。去年9月14日晚上,全班同学离校前聚会。“聚会后同学们就要各奔东西,去省外寻找实习单位,心里难免有些难受,饭桌上,同学们都喝得一塌糊涂,心想这可能是同学们一起参加的最后的晚餐了。”马某说,当晚他们都喝醉了。他摇摇晃晃地准备回宿舍,一名同校男生见他醉醺醺的样子,就说:“喝不得,何必逞能呢?喝酒伤身。”马某觉得被嘲讽后说:“你等着,看我咋个收拾你!

    马某说,他一直看着对方走进了1114号宿舍。

    马某回到自己的宿舍后,把刚才遇到的事跟杜某说了,让杜某找两个能打架的同学一起去1114号宿舍挽回面子。杜某听到自己的哥们被人挑衅,也咽不下这口气,立马打电话叫来陈某、李某,让他们过来帮忙。

    见面后,同学劝马某:“哥们,太晚了,干脆明天再说算了。”马某却说:“我们是不是兄弟?是兄弟现在去找对方讨个说法。”3同学听他这么一说,就没再说什么。

    第二天凌晨零点,杜某在花坛里捡起一块石头拿在手里,径直朝1114号宿舍走去。他们敲开1114号宿舍门后,走进一看,只有两人在里面,一人已经睡着了,另一个在玩电脑。“今晚是谁挑衅我的?赶紧站出来……”马某一边说着,一边上前打了一拳玩电脑的同学,对方还手,杜某、陈某、李某3人便一起上将对方打倒在地。

    睡在床上的同学被惊醒后准备从上铺跳下来劝架时,杜某等人爬上床按住他,用石头砸他的头。陈某看到桌子上有一个瓷碗,抓起来就砸在他的头上。打完后,马某4人扬长而去。

    被打的两人向学校保卫部报案,学校保安赶到现场后,将事情通报给学校,并将受伤的两名同学送到医院治疗。后经鉴定,他们均构成轻微伤。

    马某酒醒后,和3名同学先后到公安机关自首。

    事后,在学校主持调解下,马某4人各自拿出1.5万元赔偿受伤的两名同学。

     很后悔

     不该一时冲动喊哥们去打人

    昨日庭审时,安宁市检察院认为,马某因与他人发生口角,为发泄情绪,邀约杜某、陈某、李某3人一起冲进宿舍殴打两名同学,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马某4人都没有请律师出庭辩护,马某说:“我知道错了,不应该因为一时冲动就喊哥们去打人,我给受害人道歉,对不起了,请你们原谅,通过这次教训,我以后会好好做人……”他还说,为这事连累了3个好同学,真是后悔莫及。

    安宁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判处杜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陈某、李某免予刑事处罚。

    庭审结束后,马某说:“我们把对方两个同学暴打一顿,在警方调查中,才知道打错了人,我们为一时冲突付出了代价。我家是农村的,为这事,父母出钱付给受伤的同学,家里本来经济条件就不好,还要父母来为我的事操心。我们4个同学本来要到省外找实习单位,但因为这个案子,我们实习的事都耽误了。今年7月就要毕业了,只有等拿到毕业证后,实习的事还得从零开始。

     法官点评

    又到毕业季,冲动是魔鬼!此案的法官提醒,每当临近毕业,大学生们的感情尤其热烈,伤感、憧憬使他们暴躁不安。一些大学生会做出不理智的行为,酗酒、斗殴等事件屡屡发生,甚至会上升为刑事案件。因此,大家应吸取马某等人的教训,切记不要因一时冲动做出追悔莫及的事。(春城晚报 记者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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