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核桃”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16.09.2015  11:22


  24日,从国家质检总局传来喜讯,“大姚核桃”被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标志着大姚县核桃产业品牌化发展向前迈进了坚实一步,“核桃之乡”影响力进一步凸显。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自1999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以来,我国已对1170个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保护。据统计,受保护产品的经济效益平均提高20%以上。

  大姚县2013年启动“大姚核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县质监、林业等19个部门协作,历时2年,完成8个申报步骤,今年终获成功。

  云南楚雄网(王仕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