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唱独角戏 多部门联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杨炎 25日,昆明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会,发布会通报,过去两年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01件,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长的同时,司法保护力度也大大提升。为了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去年,昆明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工商、质检、公安和省、县(区)知识产权部门,打击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知识产权保护不再是独角戏,昆明多方联动构建了保护大格局。
发布会还首次联合发布《2016年昆明市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状况》白皮书、《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据了解,往年这两白皮书均分别由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各自发布,今年为让知识产权的促进与保护工作更好地配合与落实,所以首次联合发布。
审判态势 两年新收知识产权案901件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担负着保护创新成果、激励自主创新、规制知识产权滥用、促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等重要职责。
据昆明中院统计,2015到2016年两年间,昆明中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01件,其中民事案件 891件,刑事案件10件。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306件,商标权纠纷案件251件,专利权纠纷案件250件,不正当竞争案件81件,植物新品种、反垄断等其他类型案件3件。刑事二审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5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4件,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罪1件。
知识产权案件的平均结案率达82.86%,同比上涨11.34%;审判人员人均结案149.18件,同比上涨13.02%。
“近两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增长趋于平稳,新类型案件涌现且偏多,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也呈增长趋势。”昆明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杜跃林介绍,案件增长趋于平稳,这反映了随着区域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的优化,企业和相关公众对知识产权的用权、维权意识和能力都得到了提升,逐步有意识地规避风险和理性维权。近年来,昆明中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除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案件外,还有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商业诋毁纠纷、侵害经营秘密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等多种类型。此外,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诉讼主体涉及美国、法国、荷兰等国家,其中包括“LV”、“微软”、“宜家”等大公司、大品牌,案件的审判受关注度较高。
司法保护 赔偿金额较此前提高30%-50%
对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实行的是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启动2017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并发布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针对当前社会上对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等问题。最高法将以问题为导向,解决瓶颈性难题。其中,对于知识产权案“赔偿低”的问题,提出: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侵权损害赔偿计算难、数额低是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瓶颈问题。如何实现保护的法律效果?昆明中院加大裁量性赔偿力度,两年来,昆明中院审理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裁量性赔偿金额较此前提高了30%-50%,在确有相关证据和事实显示侵权受损或获利数额明显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额的情况下,还可以作出突破法定最高额的裁量性赔偿,实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双重效果。
在加大赔偿力度的同时,也注意到区分不同情况,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作用和侵权人主观恶性程度,恰如其分地给予保护和确定赔偿。
此外,专利诉讼也面临“赢了官司,输了市场”“赢了官司,赔了钱”等尴尬局面。昆明中院在司法审判中,坚持调判结合,对有调解条件,如当事人之间存在权利共有、交叉许可、授权使用以及转让等合作可能性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促成知识产权的传播、转化与应用,促使原、被告达成双赢结局。
行政保护 多方联动构建保护大格局
在知识产权促进方面,2016年,昆明全市专利申请达14290件,全年新增商标注册申请27315件。去年,昆明市制定实施《2016年昆明市流通领域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方案》,联合工商、质检、公安和省、县(区)知识产权等部门,采取集中检查、重点办案方式,开展专项行政行动12次,检查大型商场、超市、药店、批发站等21家,检查商品5千余件,查处假冒专利44件,有利地打击了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通过创新办案方式、完善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调处工作,受理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7件。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8件
《2016年昆明市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状况》白皮书显示,2016年,昆明市专利申请达14290件,占全省总量的60.27%,同比增长29%,专利授权7268件,全市发明专利有效量6356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5件。全年新增商标注册申请27315件、同比增长17%,新获准注册商标18975件、同比增长4%,有效注册商标达到92893件、同比增长23%。
昆明市新获驰名商标认定1件、云南省著名商标57件、昆明市知名商标79件,累计拥有驰名商标52件、云南省著名商标651件、昆明市知名商标634件。
昆明市获“云南省名牌产品”、“昆明市名牌产品”称号产品各113个,累计有效“云南省名牌产品”达到313个、“昆明市名牌产品”达到355个。“东川乌金猪”、“富民百花山苹果”、“西山谷律花椒”、“阳宗马郎樱桃”、“石林乳饼”、“石林圭山山羊”、“呈贡七步场臭豆腐”、“安宁红梨”、“禄劝黄草乌”、“禄劝板栗”、“禄劝重楼”共11个产品获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理标志申报立项批复,全市累计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达到5个。
知识产权运用方面,昆明市工商局成为国家工商总局在云南的唯一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受理点,全年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6件,出质商标61个,被担保债权总额达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