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由云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云南政协报共同举办的“议政建言·云南旅游市场如何规范发展”讨论会在昆明举行。现场,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专家学者以及云南省内旅游行业协会、旅行社、导游、律师代表等参加讨论。
近年来, 云南旅游市场导游变导购、强迫购物、导游骂人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游客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云南旅游形象。为此,讨论会围绕云南旅游市场时有发生的乱象、规范旅行社和导游行为,以及旅游执法部门如何发力等问题建言献策。
会上,云南省政协常委、云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董志红表示,云南是旅游大省,旅游产业是云南省的支柱产业,随着接待人数不断增长,各种纠纷投诉也随之增多。2015年一个关于“云南女导游嫌游客购物少在大巴车上大骂游客”的视频传得沸沸扬扬,引发了云南旅游市场要如何进一步规范整顿的热议。长期以来,旅游市场,特别云南的旅游市场乱象丛生,旅游从业人员水准参差不齐,很多问题被繁荣的市场表象所蒙蔽,长此以往,将为云南省进一步发展旅游产业埋下隐患,会严重影响云南旅游产业的发展。
在谈及如何建成旅游强省时,董志红认为云南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在产业发展上,各级、各地政府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但要进一步取得突破性发展,尤其是要建成旅游强省,还面临转型升级缓慢、小散弱问题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旅游配套不完善、市场秩序屡见失范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讨论会现场,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行业管理处副处长李力认为,云南旅游市场乱象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在于游客理性消费意识淡薄、旅游市场发育不够成熟、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不到位、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四个方面的原因。从旅游消费市场情况来看,存在旅游消费者消费心理不成熟、不理智、维权意识淡薄或过度维权以及不文明旅游的行为。
民盟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严旭则认为,从目前旅游资源开发的现状看,云南存在着无序趋同开发、内在价值衰减、空间分布不均等问题,制约了旅游业发展。云南省应创新社会监督组织管理的方式,设立“品质旅游产品榜”,形成优胜劣汰的正向机制,强化媒体责任担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作为云南省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昆明市西山区政协委员、昆明市旅游协会秘书长范志宇认为,云南旅游要充分认识到零负团费的危害,要经得受住可能带来的旅游经济下滑考验,树立短期受损、长期受益的思想,结合云南旅游特色、优势谈旅游定位。昆明市导游协会会员、导游左丽娜从导游工作出发,她认为,在规范导游行为方面,要加强推行行业服务质量规范,推行标准化执行,对于导游的标准化执行进行动态监管,同时也要对优秀导游进行宣传、鼓励,创造提升导游的职业荣誉感。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珏从法制化方面提出建议,她认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不仅仅把责任全部交给政府,应当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而不是舆论维权,通过消费者依法维权,行政机关依据线索,对违反合同的行为在追究民事责任的同时进行行政处罚。
据了解,目前云南省已有87个旅游执法质监机构,形成了400余人的执法质监队伍,省、州(市)、县(区)三级旅游执法体系初步形成。2016年1—6月,云南省共开展旅游联合执法检查910余次,查处违法案件147起,处罚金额231万元,共受理游客投诉1100余起,其中有效投诉156起,比2015年同期下降近20%,在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有效维护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议政建言多方联动 为云南旅游市场规范发展开“良方” -
昆明18:34 09.09.2016 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