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解读】数解上半年税制改革:营改增半年减税1100多亿元
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记者 何雨欣、侯雪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卷烟消费税、资源税……上半年,我国多项税制改革同步推进。国家税务总局27日从数字角度通报了改革效果。
营改增半年减税1100多亿元
从营改增来看,截至6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509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94万户,占18.47%,小规模纳税人415万户,占81.53%。上半年,营改增共减税110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直接减税600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502亿元。
税务总局介绍,从2012年实施营改增以来,已累计减税4848亿元。按照改革计划,今年要完成生活服务业、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等行业营改增,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
卷烟消费税改革增收40亿元
今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在批发环节加征0.005元/支的从量消费税。
从6月份首个税款征收期看,卷烟批发环节从价计征消费税63.4亿元,同比增加34.3亿元,增长118.13%;从量计征的消费税5.8亿元,为净增长。两项合计增收40亿元。
此次卷烟消费税调整采取了提税顺价方式,卷烟批发价格普遍上调6%,零售价相应推高。根据卷烟商业批发企业纳税申报的情况测算,今年5月10日至31日,卷烟商业批发环节销量同比减少15.9%,实现了控烟与增税的双重效应。
煤炭资源税费总体减负51.84亿元
今年上半年,我国资源税改革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基础上,稀土、钨、钼资源税费改革和调减铁矿石资源税政策顺利实施。
税务总局介绍,上半年,25个产煤省煤炭资源税累计征收181.64亿元,比从量定额方式征收增加125.97亿元。按照上年同期收费项目和标准计算,减少涉煤收费基金177.8亿元,煤炭资源税费总体减负51.84亿元,下降22%,吨煤减负3.10元,全国煤炭销售收入资源税费负担率从7.42%下降到5.77%。
此外,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从6月份首个税款征收期情况看,全国稀土资源税入库5.31亿元,比从量计征增收3.42亿元。钨精矿资源税入库4474万元,比从量计征增收964万元。钼精矿资源税入库9014万元,比从量计征减收1330万元,主要原因是钼精矿市场价格下降幅度较大。
铁矿石资源税方面,自今年5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由减按规定税额的8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6月份首个税款征收期,全国铁矿石资源税减征3.8亿元,支持了铁矿山企业的发展。
小微企业半年减税486.31亿元
据税务总局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3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税86.54亿元;27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减税399.77亿元,两项合计减税486.31亿元,有力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上半年,税务部门全程加强监控,逐户比对分析,对未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及时采取电话、上门提示等跟踪服务,使应该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享”,扩大受惠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