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开展2017年度全州巩固创建“无传销城市”复核工作

02.11.2017  00:16
        10月9日至13日,怒江州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州工商局、州公安局等单位组成复核考评组,分别对泸水市、兰坪、福贡、贡山县打击传销巩固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检查组主要围绕各县(市)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情况、部门协作配合情况、集中行动和案件查处情况、宣传教育情况、经费保障情况、社区(村、单位)工作情况等六个方面的考核指标进行复核考评。此次考评主要采取查看痕迹材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社区各1个)等方式进行。自开展打击传销巩固创建“无传销城市”以来,四县(市)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决不让传销在辖区立足”的核心任务,以巩固“无传销城市”为契机,强化日常监管,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打击传销工作呈现了良好发展势头,为维护本县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考核组认真细致的检查,最终泸水市考评得分103分(加分项3分),福贡县考评得分101分(加分项1分),兰坪县和贡山县考评得分为99分。四县(市)均已通过复核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