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6.03.2015  17:15

      最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接到一些地方和企业反映,社会上有单位或个人假冒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名义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办法贯彻实施与城市发展规划设计编制及国家强制性标准”征订等活动,并自称该“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要求各单位抓紧统计订购并及时与北京联系订购”。  

      在此,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郑重声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未发文要求各地订购有关规划方面的书籍,也从未委托过其他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开展书籍订购的活动,未向单位或企业收取任何费用。请有关单位、企业、个人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特此声明。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