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农科所水稻绿色增产技术模式项目通过田间测产验收

26.10.2016  19:47

  湛蓝的天空下,金灿灿的稻田,散溢着秋思的浪漫,到处是一片农民收获的祥和景象,亲近九河乡小阿昌金黄的田野飘来了鱼米香。2016年10月21日,由丽江市农业局组织,邀请市、县农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丽江市农科所实施的《2016年丽江市水稻绿色增产技术模式示范项目》进行田间鉴评和测产验收。
  2016年水稻绿色增产技术模式示范项目由丽江市农科所承担,在玉龙县九河乡、巨甸镇实施,其中,九河乡6200亩,巨甸镇4000亩,在九河乡甸头村委会小阿昌村民小组建设核心示范区,种植“丽粳14号”120亩,采取“拱架旱育,双早双增”育秧技术,适当密植,减氮增钾补微肥技术,和“一喷多防”病虫防控技术,稻田养鱼113亩,水稻正常成熟,生长整齐。专家组在抽查验收的核心示范区九河乡,认真听取实施单位的情况介绍,田间观摩、查看资料、自测产量汇报,充分讨论基础上。对承担单位的自测结果水稻实产验收和稻养鱼结合模式进行了抽查验收,验收结果如下:
  1.稻鱼模式测产验收田块选择在九河乡甸头村委会小阿昌村民小组杨继成家承包田,面积2.54亩,品种为“丽粳14号”,种植密度3.66万丛,放养鱼苗51千克计265尾。水稻测产按三点挖方收割脱粒计产,收挖面积55.17平方米,脱粒、去杂、晾晒2小时后,称重46.9千克,,测定水份,水份含量15.2%,折合亩产561.9千克;鲜鱼135条,计35.9千克,按60.00元/千克计,亩产值848.00元,扣除鱼苗亩成本300.00元,增加收入548.00元,实现稻鱼双丰收。 
  2.“丽粳14号”和“凤稻23号”同田对比点测产验收,田块选择在九河乡甸头村委会小阿昌村民小组杨绍先家承包田,面积1.86亩,按三点挖方收割脱粒计产,结果为:“丽粳14号”收挖面积52平方米,脱粒、去杂、晾晒2小时后,称重51.45千克,测定水份,水份含量17.8%,折合亩产633.6千克;对照“凤稻23号” 收挖面积58.9平方米,脱粒、去杂、晾晒2小时后,称重44.8千克,测定水份,水份含量14.1%,折合亩产507.2千克,“丽粳14号”比“凤稻23号”亩增产126.4千克,24.9%。
  3.认定实施单位自测结果,同意验收。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