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稳步推进治理乱埋乱葬工作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殡葬改革的要求,红塔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同配合,加大对红塔区辖区内乱埋乱葬的治理。截止2014年10月7日,全区累计治理“活人墓”2470冢,其中北城街道1冢,春和街道1743冢,玉兴街道5冢,大营街街道68冢,高仓街道217冢,研和街道436冢。
一是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在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了调查摸底工作,为治理乱埋乱葬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期间,各乡(街道)根据治理要求,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摸底,核准应治理的坟墓数量、位置,编号并做登记,查清墓主,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各乡(街道)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治理方案和工作计划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7日期间,完成了宣传发动工作,为治理乱埋乱葬工作的展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召开各乡(街道)、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治理乱埋乱葬工作动员会议,签订《治理乱埋乱葬工作目标责任书》,发布《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治理乱埋乱葬的通告》;各乡(街道)、村(社区)先后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活人墓”墓主座谈会,将开展治理的目的、意义以及工作要求宣传到各家各户,同时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对相关政策进行深入细致的解释,消除部分群众的顾虑;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开设专栏,制作播出公益广告、专题片,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群众对治理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稳步推进,细化工作。区政府与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红塔区治理乱埋乱葬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街道)与村(社区)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各乡(街道)成立领导机构,及时召开动员会议,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治理、公开透明、依法治理”的原则,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治理乱埋乱葬工作;落实日报告制度,将工作中的相关信息材料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严格考核奖惩,细化工作措施纳入殡改工作目标考核。
按照《玉溪市红塔区治理乱埋乱葬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划,治理工作分为三阶段进行:调查摸底、宣传发动、专项治理与验收检查。现乱埋乱葬治理工作已进行到第三阶段,即专项治理、验收检查阶段。2014年9月28日至10月31日,对逾期不自行治理的“活人墓”依法拆除、平毁,并建立《红塔区治理乱埋乱葬档案》。由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审计、国土、林业、民政等部门,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治理后,如再出现新建“活人墓”或重建、重修的,一律平毁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张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