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标准编制培训在昆举办

21.09.2017  17:4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9月13日,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标准编制培训在昆举办。此次培训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承办,楚雄州、红河州、昭通市、保山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派员参加了培训。

政务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国家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将昭通市绥江县、保山市腾冲市、楚雄州楚雄市和姚安县、红河州开远市和弥勒市6个试点县、市确定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地区,重点包括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文化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等九大领域。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试点范围、重点任务、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培训会上,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领导作了动员讲话,就开展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作了进一步要求。省标化院技术人员通过统一授课和一对一的现场培训与指导,详细介绍了什么是标准、标准化基础知识以及标准编写规范,并紧密联系基层政务公开实际,向参训人员详细讲解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应如何编写、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等内容。明确提出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将重点围绕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等四项内容建立健全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制定完成城乡规划事项公开规范、重大项目事项公开规范、公共文化事项公开规范等政务公开事项标准以及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政务公开文本格式、政务公开网络平台管理规范等政务公开管理标准,为试点工作提出了科学的指导方法和工作思路。

下一步,省标化院将严格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化专业优势,全程参与试点建设,为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