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4年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目标任务的通知

13.11.2014  12:57

各培育中心依托单位及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暂行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1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各依托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初审、实地调研、评审论证和厅长办公会审定,2014年7月27日,云南省科技厅发出了《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4年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的通知》(云科计发〔2014〕20号),决定云南省林浆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6家中心为2014年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对象。

为做好培育期6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中心目标定位、强化研发平台建设、完善制度保障、明确培育考核目标任务,在专家咨询的基础上,现印发2014年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请各培育中心依托单位按照培育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研究目标定位、强化研发平台建设、增加科技投入、加强中心制度建设、明确中心负责人职责,切实完成培育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新的创新成效。

培育期一年,自2014年7月28日至2015年7月28日。培育期满后,省科技厅将按照《办法》规定,核查培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体布局,组织培育考核和认定。

附件:2014年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目标任务表(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0月13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人: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