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城管正协同研究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点

11.02.2017  01:03

两辆共享自行车被随意停放在人民西路护栏旁 资料图

  9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王方荣总队长带领各位处长、以及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毕伟,参加金色热线与听众面对面交流。对市民提出的3个路口车道设置不合理、共享单车乱停放等问题,一一作出解答。市民可期待这些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3个路口车道设置不合理 能不能改

  市民蔡先生提出,“云南映象小区在铂金大道穿金路公交站有一个人行横道,由于没设信号灯,机动车根本不让行人,多次发生交通事故。同时,由于对面有一个酒店,很多车还停在人行道上。建议在人行横道上设一个监控,让行人安全过马路。

  毕伟副支队长表示:“这个问题我清楚,这条人行道距路口约100米,一些车看到绿灯后,即便有人在过马路也不减速。因距路口太近,在此专设红绿灯不现实,但可以采取监控的手段、提示的方法,设置警示牌,来完善这段过街的设施。下来后我们马上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做出整改。对于人行道上乱停乱放问题,我们将马上责成辖区大队整改。

  网民光强建议:“在云山路与西二环交叉口设置左转和直行两次绿灯,目前堵车又堵心。”毕伟副支队长介绍:“这个路口是一个畸形的路口,兴苑路这边是四车道,云山路这边只有一个车道,要双向分别设置直行、左转绿灯,不具备道路的断面。网友提的问题,我们再跟规划和市政部门协调一下,看有没有条件再增设一个机动车道。

  市民朱先生认为:“西二环底层人民西路到茭菱路这段辅道,设有一左一直两个车道,实际上一个绿灯只有1-2辆车左转,而直行车却排长队,建议取消辅道上的左转道,这些车辆可进入主道上的左转车道。或者左转车辆继续往科光路行驶再左转。”毕副支队长表示:调查后再作答复。

   超标电动车可以买 为何上不了牌

  网友“KM7866364”提了一个大家都困惑的问题:“超标电动车在市面上可以轻易买到,去交警队办理落户登记,却说超标不能落户,上路还罚款,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

  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唐福萍介绍:“云南省2013年出台制定了《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省总队制定了《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并且还研发了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对于整车重量小于40公斤的办理注册登记,对于40公斤以上的进行审核记载。截至2017年1月,全省有240万电动自行车已经纳入了管理登记,其中在标准范围内的注册登记的是1万辆,审核记载的是239万辆。针对昆明的情况,昆明出台了地方法规,对标准内的电动自行车也是一样进行注册登记,这是省里出台规定前昆明出台的地方法规。

  唐福萍还表示:电动自行车国标出台新规定之前,全省对于超过国标的电单车都不予登记落户,请市民尽量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单车。

  大理的董先生就自家购买的老年代步车能否落户提出疑问。唐福萍处长明确表示:“老年代步车分两种,一种是有厂家的合格证, 属特种设备,仅允许在厂区、旅游景区等特定场所使用,不在国家发改委、工信委全国机动车生产企业的公告范围内,因此不能注册登记。另一种连合格证都没有,属于拼装车辆。有合格证只能在特定区域行驶,没有合格证在特定区域都不能行驶。

   共享单车乱停放 要如何管

  昆明市民段先生平时喜欢“走路+公交”的方式绿色出行,共享单车进入昆明后,他毫不犹豫地开始使用。段先生说:“昆明共有三家提供共享单车,三家的我都骑过,但是我发现,不管是繁华的街道还是偏远的街道,很多单车随意摆放在人行道上,甚至停放在机动车道边上。难道没有相关部门来管理吗?

  毕伟副支队长表示:“我们也注意到共享单车乱停放的问题,为此交警也协同市里面的相关部门,比如说城管部门对乱停放进行严格的纠正、取缔。以前我们也发现,由于一些定点停车的地方确实不那么规范,影响到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最近我们也在和城管部门积极联系和对接,把全市的共享单车停放点进行相应的规范,把它设置得合理一点,不影响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市民适应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将进行大力宣传和引导,使市民进一步增强文明出行意识,让车辆到了那个点就放在适当的位置上,使城市交通更通畅。

  都市时报首席记者 黄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