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投资项目监管

21.03.2018  17:44

  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投资项目监管,有效预防和化解产能过剩,推动城轨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投资项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加强产能监测预警,完善投资项目监管,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规范发展。
  通知指出,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健全投资项目备案规则和程序,严格执行项目代码制度,制定城轨车辆及牵引、制动、信号系统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办理投资项目备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及时掌握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强对城轨车辆及牵引、制动、信号系统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通知强调,严控城轨车辆新增产能。省级发展改革委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本地区城轨车辆新增产能。城轨车辆产能利用率低于80%的地区,不得新增城轨车辆产能。企业申请建设扩大城轨车辆产能项目,上两个年度产能利用率应均高于80%。
  通知指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一是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省级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等要加强城轨车辆产业发展与国家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城轨建设规划的衔接,以城轨建设实际需求为导向,在严控新增产能的前提下,积极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能向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聚集,着力构建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二是推动企业业务转型。省级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等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转型、整合、转移、退出”的思路,积极调整现有城轨车辆制造、组装企业业务结构,推动一批企业逐步转向城轨车辆的架修、大修和维保业务,推动一批企业进行区域优化整合、压缩产能规模,推动一批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积极探索产能转移途径,推动一批企业发展绿色智能交通等新兴业务。三是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城轨装备制造企业要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核心技术,研发先进适用的城轨车辆,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自主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水平。要加强资本、技术等合作,积极开展兼并重组和战略协作,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通知强调,加强城轨项目招投标监管。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城轨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法将项目招标投标与生产企业投资设厂相捆绑等行为,严格予以查处,坚决遏制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市场秩序。要创新招投标方式方法,大力推广电子招投标,实行全流程在线交易、信息公开和动态监督,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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