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全面实施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环境整治
从26日召开的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上了解到,省委、省政府决定继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在城市全面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在农村全面实施“七改三清”环境整治。
深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推进器。“十三五”时期,我省将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城乡人居环境中的“堵点”“痛点”和“盲点”,继续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借鉴和学习沪、浙、苏三省市大力整治城乡人居环境的做法,通过在城市全面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在农村全面实施“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把城乡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居住地,使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有较大的改善和提升,绝不把污泥浊水、脏乱差的环境带入小康社会。
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中的“四治”指的是“治乱”,重点整治社会治安秩序,建设安全城市,保障市民安全,加大力度整治乱摆乱设、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排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行等市容环境乱象,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稳定、有序、祥和的城市环境;“治脏”,重点治理车站广场脏、公共厕所脏、饮食摊点脏、集贸市场脏、街巷院落脏等;“治污”,重点治理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废渣污染等;“治堵”,重点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解决行车难、停车难、行路难问题。“三改”指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一拆”就是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一增”就是大面积增加城市绿化。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开展绿化建设,多种本地树种,宜树则树、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花则花、宜林则林,提高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打造一批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省委、省政府提出,“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要做到一年重点治理,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巩固提高,四年规范管理,五年大见成效,努力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规范城市建设新秩序、开创城市管理新面貌、提升城市生活新品质。到2020年,使城市人居环境实现根本性改变。
而在农村,我省将按照“建成新村寨、发展新产业、过上新生活、形成新环境、实现新发展”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在全省农村开展“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通过配套完善村庄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公厕、村内道路、绿化亮化、文化体育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开展农村私搭乱建行为专项整治,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综合行动,实行人畜分离、厨卫入户,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下一步,省政府将尽快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政策,制定年度计划和方案,加大推进力度。省住建厅要牵头细化工作方案。州(市)、县(市、区)、镇(乡)党委、政府是开展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州(市)所在城市和县级市,高等级公路、国道、省道和其他重要线路过境的县城、村镇、集镇,高等级公路、国道、省道、铁路沿线可视范围以及收费站、加油站、生活服务区,旅游景区、景点,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市场等将成为突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重点区域。
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实责任、强化问责。同时搞好激励引导,每年一小结、五年一总结,将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成效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评选直接挂钩,奖优罚劣,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形成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全员行动的工作局面。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