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听证会现场
云南网讯 (记者 彭锡)今年9月30日前,全国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5月31日,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举行。云南网(微信号yunnancn)记者从会上获悉,昆明地区各级各类城市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取消药品加成 优先调整20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除了取消药品加成外,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也将随之调整,将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其价格补偿原则上不高于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合理收入的80%。
据悉,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优先调整200个项目,占现行项目价格总数的3.7%。将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54项,占调整项目价格的77%。其中:诊查、会诊、护理、注射等综合医疗服务类29项,占调整项目价格的14.5%;涉及医院麻醉科、神经外科、甲状腺外科、口腔外科、心胸血管外科等手术类113项,占调整项目价格的56.5%;涉及中医及民族医类12项,占调整项目价格6%。“比如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门诊、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从现行3元、5元、7元分别调整为5元、10元、15元;剖宫产术从现行800元调整为1300元;拔罐疗法从现行10元调整为15元等。”云南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此外,将降低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开展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46项,占调整项目价格的23%。其中:检验类37项、影像类8项、放射治疗类1项。例如:磁共振波谱成像从现行450元下调为400元;全身显像PET/CT从8000元下调为6500元等。
患者负担总体没有增加 同步出台配套保障措施
对于有听证会代表提出的取消药品加成提高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后是否会出现患者负担提高的问题,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昆明地区20家省市公立医院2013-2015年收入数据的模拟测算,价格方案实施的综合平均补偿率为79.37%,基本实现取消药品加成平移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不超过80%的目标,患者负担总体没有增加。
此外,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后,还将出台同步配套措施: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财政会配套补助10%的资金已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并由卫生计生部门统筹各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补助。另外,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保支付政策同步出台、同步实施、同步到位;还将实施城乡贫困人群免收挂号费和诊查费,床位费减半收取的价格救助政策;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健全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措施,规范公立医院的诊疗行为,促进合理诊断、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断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对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乱收费行为,云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患者可以通过全国价格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也将及时了解价格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