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多措施强化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16.04.2015 11:1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一是制定出台《江城县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对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每个环节都制定了具体标准,从部门协作、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项目立项、技术方案审查、招投标、参建单位管理、项目实施、绩效考核、项目验收到档案管理要求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强化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在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全县土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每个子项目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指挥长,一名县处级领导和国土资源局局长、项目所在地乡镇主要领导为副指挥长的项目建设指挥部,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综合协调、权属工作、技术、财务、宣传等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并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调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协同、乡镇配合、群众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管理手段。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不断强化管理手段,在项目管理“五制”的基础上,制定细化了土地整治项目巡查制度、例会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规定项目指挥部每周一召开工作计划安排会议,周五召开汇报协调会议,实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对施工队伍的指导与调度。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对项目建设进行重点跟踪问效,分项目建立巡查记录台账,对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进行详细记录,要求指挥部、业主现场代表、监理、施工等各方签字认可,并在下次巡查中对上次提出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四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项目指挥部、国土资源局、监理单位、乡镇政府、村组五级监督体系。严格按照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质量评定标准》,所有隐蔽工程要求监理人员全程旁站监理,国土局国土整治中心派专人对工程建设进行全日制监管。同时积极探索推行村组义务监督员机制,吸收项目所在村组群众威信高的老党员、老同志参与对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五是强化资金管理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帐专人管理。实行严格的资金请拨付手续。施工费实行业主、监理、施工三方现场核定工程量、施工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逐级审批、集体会审批准拨付制度。坚持项目资金与工程进度挂钩、与工程质量挂钩,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
(整治中心 普志忠)
来源:江城县国土资源局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6.04.201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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