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督办的12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
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共114件(其中议案转建议2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15件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其余99件由相应对口的联系委室进行督办。
15件重点督办建议中,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督办的1件;84件建议中,由城乡建设环保工委督办的有11件。相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常委会城乡建设工委加强与部门沟通联系。截止8月底,12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下:
1. 耿马代表团俸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小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省级国家投入完善配套设施的建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办;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主任子建义重点督办,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具体督办。
具体办理情况:7月2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代表建议办理面商会,市人大代表俸新,市人大常委会环保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面商。俸新代表所提的建议属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了全市在提升人居环境过程中所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及成效,表示对俸新代表提出的建议将通过进一步抓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来落实和办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临建字【2017】84号文件答复了俸新代表,俸新代表表示满意。
2.敬开蓉等5名 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将临翔区列为省级或国家级综合管廊项目建设试点县的建议》,由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常委会副主任 代猛 牵头,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重点督办 。
具体办理情况:市住房和建设局全面介绍了临翔区综合管廊项目的基本情况,国家和省级试点支持政策,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步工作计划。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临建字【2017】78号文件答复了敬开蓉等5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3. 敬开蓉等5名 代表提出的《 关于请求帮助将临沧城申报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的建议 》 , 由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常委会副主任 代猛 牵头,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重点督办 。
具体办理情况:市住房和建设局全面介绍了临翔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国家对海绵城市试点支持政策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临建字【2017】79号文件答复了敬开蓉等5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4. 陈昌斌等3名 代表《 关于建设扩建工业园区1号路和忙令中路的建议 》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常委会副主任 代猛 牵头,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重点督 办 。
具体办理情况:一是工业园区1号路,目前,该路未修(南屏小学至西环线800米)涉及拆迁户8户、建筑14栋,建设估算投资3400万元。目前,施工设计已完成,已启动征地拆迁工作,将根据征地拆迁情况开工建设,计划于2017年10底前建设完成。二是芒令中路。2017年以来,临翔区政府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段实施一段”的原则分步推进实施,已实施完成汀旗路至芒令七村段。目前,芒令七村至临沧工业园区八号路段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和规划设计等准备工作,将由临翔区政府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共同负责项目建设,将于2017年8月开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临建字【2017】80号文件答复了陈昌斌等3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5. 陈昌斌等3名 代表《 关于 理顺规范临沧城区居民建房规划审批问题的建议 》 ,由 市城乡 规划 局主办;常委会副主任 代猛 牵头,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重点督 办 。
具体办理情况:临沧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房审批工作为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范围,说明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的审批流程,根据相关规定,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下移执法中心。2015年12月,临翔区人民政府设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因此,对违法违规建筑的查处,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相关职权,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负责城乡规划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建设项目的规划日常巡查监管职权移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中需要进行规划核实的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
市城乡规划局以临规发【2017】83号文件答复了陈昌斌等3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6.黄凤军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立体停车场规划的建议》,由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常委会副主任 代猛 牵头,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重点督 办 。
具体办理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介绍了全市公共停车场现状,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了全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问题,要求各县(区)认真做好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并及时启动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临建字【2017】92号文件答复了黄凤军等11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7.敬开蓉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设立基层环境保护站(所)的建议》,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主办;常委会副主任 代猛 牵头,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重点督 办 。
具体办理情况: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介绍了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置情况及临翔区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力量配备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积极向省编制办公室汇报反映,请求给予统筹考虑。
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以临编办函【2017】4号文件答复了敬开蓉等4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8.董大琼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破解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难的建议》,由市国土资源局 主办;常委会副主任 代猛 牵头,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重点督 办 。
具体办理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全面介绍了近年来国土之余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认真分析了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难的问题,今后的工作中,一是抓好违法案件的后续查处及落实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切实加强动态巡查和检查。四是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五是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六是结合例行督察,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以临国土资[2017]215号文件答复了董大琼等6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9.敬开蓉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成立临沧市(主城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机构的建议》,由 市 住房和 城乡 建设 局主办;常委会副主任 代猛 牵头,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重点督 办 。
具体办理情况:2013年11月19日,已经出台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沧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临政办发[2013]159号文件);2017年6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报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定临沧市人民政府不过上个月成立临沧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通知的请示》(临建字[2017]46号文件)。下步,为确保2018年成功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将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标对表,细化工作职责,拟定创园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和具体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力争圆满完成主城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临建字【2017】81号文件答复了敬开蓉等11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10.梅登昌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临沧城市道路接口建设的建议》,由 市 住房和 城乡 建设 局主办;常委会副主任 代猛 牵头,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重点督 办 。
具体办理情况:下步将紧紧抓住全市大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机遇,结合棚户区改造、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城市断头路、丁字路建设,不断完善临沧中心城市功能,大幅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水平,大力营造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城市良好形象。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临沧城27条断头路建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临建字【2017】81号文件答复了梅登昌等7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11.杨光树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规划博尚镇农贸市场的建议》,由 市城乡 规划 局主办;常委会副主任 代猛 牵头,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重点督 办 。
具体情况:市城乡规划局已作答复,一是博尚镇已纳入临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年10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临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含博尚片区10.96平方公里。二是博尚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项目选址于2017年3月30日通过临沧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定。2017年4月委托强力集团编制博尚镇农贸市场设计方案,现已完成初稿,博尚镇农贸市场设计方案按程序审批后,即可开工建设。
市城乡规划局以临规发【2017】84号文件答复了杨光树等3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12.潘继明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由 市 住房和 城乡 建设 局主办;常委会副主任 代猛 牵头,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重点督 办 。
具体办理情况: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一是认真做好项目的梳理工作。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016年完成国开行总行备案,获得40.1亿的授信承诺,待后续采购流程完善,贷款可根据资本金到位情况同比例发放,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环境整治“四类”基础设施建设。截止2017年5月国开行到位示范村贷款8140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改善村庄供水、垃圾、污水、道路硬化、公厕建设、绿化亮化美化等基础设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临建字【2017】83号文件答复了潘继明等2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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