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整体待遇水平提高
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不仅用药范围和治疗服务项目增加,在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等方面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参保人员可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是增加了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整合后,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疾病种类达到26种。14种慢性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60%。12类特殊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其中精神分裂症及尿毒症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二是统一了特殊慢性病病种。整合前,新农合实行县级统筹,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待遇支付标准、支付范围不统一等情况,整合后全州统一了特殊病、慢性病病种、支付标准、支付范围,体现了医疗公平。
三是提高了住院医疗待遇。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平均报销比例由整合前的89%提高到整合后的90%;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整合前的75%提高到整合后的80%;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平均报销比例由整合前57%提高到的60%。基本医疗保险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与原新农合标准持平,比原城镇居民标准3万元提高12万元;同时继续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22种重大疾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待遇以及对特殊困难人员的医疗待遇优惠政策。
四是药品目录扩大。原城镇居民医保药品目录有2542种,新农合药品目录有2545种,2017年实施的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有2888种,比原城镇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多346种,比原新农合药品目录多343种。将治疗恶性肿瘤的高值靶向药和中药,治疗高磷血症的口服药等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癌症、肾透析、血友病、糖尿病、肺心病、精神病等医保报销范围。医保报销药品范围扩大将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就医负担。
五是诊疗项目增加。原城镇居民医保诊疗项目有5391项,新农合诊疗项目有3834项,2017年实施的城乡居民医保诊疗项目有5003项,新的城乡居民医保诊疗项目比原新农合诊疗项目多1169项,将大大减轻农村居民的就医经济负担。
六是档卡户享受医疗待遇倾斜。档卡户个人缴费实行财政全额资助。档卡户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不设起付线,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提高5%报销;符合分级诊疗、按照转诊转院规定到二级医疗机构以上住院的起付线减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提高5%比例报销,使档卡户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由6000元降低到3000元,报销比例在分段支付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50%,达到30万元。健康扶贫实施“一站式”结算。
七是新生儿医疗待遇提高。整合后,父母双方均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符合国家卫生计生政策规定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个人不缴费,随父母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此项政策较之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均有待遇上的提高。
八是看病就医选择面更大。整合后,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参保人可选择州人民医院等1147家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实现了州、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全覆盖。
九是就医结算更加方便快捷。2017年前,全州城镇居民医保已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新农合还未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后,城乡居民就医即可实现联网即时结算。目前,我州首批14家医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