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大检查

25.12.2014  10:30

                12月1日—12月20日,陆良县组织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大检查。

陆良县作为全国第四批“新农保”和“城居保”工作试点县,自2012年7月启动以来,工作有序推进,成效较为显著,全县参保人数达30.1万余人,三年累计收缴保费1.4亿元;按月领取待遇人数达6.8万余人,共计发放养老金1.1亿元。工作中,由于保费收缴环节多、经手人员多,客观上存在保费错记、漏记、少记的现象;同时,少数基层干部抱有侥幸心理,包庇隐瞒,客观上存在重复领取待遇和死亡迟报、不报现象,导致基金流失。

为 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基金安全,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保费错记、漏记、少记和重复领保、死亡不报现象,力求问题早发现,矛盾早解决,此次检查按照 属地管理和层层负责的原则开展,由县对乡、乡对(村、社区)、村对协办员逐级签订基金安全检查承诺书,重点检查三项内容:检查核实参保人员上缴保费是否与 系统记录相符;检查核实领取待遇人员是否存在重复领保现象;检查核实领取待遇后的死亡人员是否存在继续领保现象。经检查后,对检查出的问题逐级汇总上报, 统一制定解决方案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