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云南省城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的通知
各州、市住建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预算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16〕165号)要求,省财政厅委托云南省云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云南省城镇“一水两污”建设项目进行财政绩效(再)评价。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项目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5年“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15〕379号)下达的所有项目。
二、评价内容
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建制镇供水、污水、生活垃圾设施项目的相关基础数据是否齐备(项目可研、初设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许可;招投标情况;省级和地方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工程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监理记录、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施工期现场照片等)。
2.现场查看项目建成现状。
三、时间安排
从2016年9月20日开始至项目绩效工作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自评工作。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填报《2015年云南省城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表》、《调查问卷》和《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并提供承诺函、“一水两污”项目建设情况、“一水两污”项目资金情况说明。
(二)积极配合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详见附件7)。
(三)请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明确联系人,具体项目责任单位需派专人全程配合。及时将联系人名单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和工作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联系人:达利,0871—64321991,13577333555;村镇建设处联系人:邓益劼,0871-64322921,15025199067;工作组联系名单详见附件8。
(四)请各州市住建局在项目中积极做好项目考察的规划路线,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交通费用由工作组自理)。
附件: 附件1:2015年云南省城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表.xls
附件统一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 http://www.ynjst.gov.cn/ ) 上下载。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