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环保局“五坚持”依法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04.08.2015  10:47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加强监管。新平县环保局按照“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把依法强化环评管理,作为实现环保为民的重要底线。始终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完善机制为抓手,采取“五坚持”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监管和服务水平。

一是坚持转变作风和完善制度,把强化环评管理作为环保工作的关键之举;二是坚持提前介入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重点项目环评全过程服务和管理;三是坚持跟踪督办和强化监管,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四是坚持求真务实和提升素养,切实提高环评队伍自身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五是坚持“廉洁自律”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