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8•03地震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总结会在昆明召开
12月10日,云南省民政厅在昆明举行鲁甸8·03地震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总结会,回顾3个月来各支服务队伍在鲁甸灾区开展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所取得的成绩,总结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云南乃至全国灾害社会工作的开展积累经验。民政部社会工作司许启大巡视员,云南省民政厅段丽元厅长、王建新副厅长,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四川省民政厅(局)和中国社工协会有关领导,云南省财政厅、省文明委、团省委、省妇联、省总工会相关领导,昭通市、曲靖市、巧家县、鲁甸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北京、上海、广东、四川、中国社工协会和云南本土的社会工作服务队伍,云南有关高校专家学者共100人参加了总结会议。
会上,首先由北京、上海、广东、四川、中国社工协会和云南本土社会工作服务队代表就鲁甸8·03地震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项目实施情况作了总结报告,昭通市民政局就社会工作介入灾后救助所取得的显著效果以及本地社会组织实现无缝对接作了发言。
随后,省民政厅王建新副厅长就鲁甸灾区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情况作了总结, 肯定了 服务计划实施3个月以来所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绩:一是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二是促进了救灾理念的转变;三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业服务;四是链接了丰富的社会资源;五是培育了一批本地组织和人才;六是形成了一系列灾害社会工作研究成果。 总结了 鲁甸灾害社会工作取得的基本经验:一是党政重视,指挥统一,是做好灾害社会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是开展灾害社会工作的基础;三是科学评估,合理布局,是做好灾害社会工作的前提;四是搭建平台,服务协调,是规范灾害社会工作的载体;五是坚持需求导向,细处着手实处着力,是灾害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重点;六是跟踪督导,强化培训,是提升灾害社会工作实务能力的方法;七是培育本土机构,发展本土人才,是灾害社会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梳理了 整个鲁甸社会工作服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制度建设上,灾害社会工作尚未纳入救灾体系;二是资金保障上,灾害社会工作尚未纳入财政支持范围;三是组织和队伍建设上,还没有专门机构和队伍;四是机构选派和介入方式上,还没有建立甄别机制和能力标准;五是组织协调上,还存在多头管理和争抢资源。根据存在的这些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 提出了 几点建议:一是要加强灾害社会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加快政策创制步伐,通过制度建设,整合社会工作资源,把社会工作纳入国家救援体系和灾后重建体系中,明确社会工作参与救援和灾后重建的程序、方法和服务规范,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明确社会工作者在灾后恢复重建中的地位、角色、权利等。二是要健全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将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经费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加大政府购买灾害社会工作服务力度,通过 “三区”计划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重点支持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和救灾捐赠资金投向灾害社会工作服务,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支持与参与灾区社会工作服务。三是要促进灾害社会工作专业化、长期化、本土化。通过项目支持和资金扶持,大力培育、发现和转化本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培养本土社工人才,推动灾区社会工作专业化、本土化、制度化和可持续发展。针对云南和我国灾害频发的实际,组建具有一定规模、拉得出、派得上、靠得住的专业灾害社会工作队伍。四是要制定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以地震后的特殊服务对象为重点,制定服务标准。如制定针对老年人、妇女和儿童青少年,三无人员,因灾致残群体,丧亲群体,迁移群体的服务标准,制定灾后社区发展和能力建设、灾后生计恢复与发展的服务标准等。同时,加强社会工作的督导和培训,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内部和外部评估,保证灾害社会工作服务质量。
最后,民政部许启大巡视员作了重要讲话,高度肯定了服务计划实施过程中有关单位所做的大量工作。他指出,鲁甸灾害社会工作是国家层面首次有组织的灾害社会工作服务计划,民政部领导对此高度重视、高度关注,对支援计划实施工作进行了多次研究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各相关单位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响应,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在很短的时间内自行筹集了活动经费,遴选了一批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业社工和专家队伍。云南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作为,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基础性工作,并联合昭通市民政局及鲁甸县、巧家县民政局共同设立了“鲁甸8·03地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支援计划的成功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各服务队立足灾区实际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了各支服务队的优势特点,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他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第一,切实抓好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延续工作。 跨省支援的时间是有限的,但灾区群众的需求是长期的,当务之急是要确保社会工作服务的连续性、常态化。 第二,认真总结推广鲁甸社会工作服务经验。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推广这些经验做法,使鲁甸经验制度化、延续化、扩大化。民政部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汶川以来,玉树、舟曲、芦山、鲁甸的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经验进行深入系统地总结,推出一批灾害社会工作成果。 第三,尽快完善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政策。 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好《民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尽快出台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将社会工作服务纳入各地灾害救助体系,在评估灾害损失时请社工专家一并参与,在灾后救援救助时把社工力量一并考虑,在拨付救援救助款物时把社工服务一并安排,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校地结合、社会协同的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格局,使灾害救助从吃穿住行等物质帮扶,向灾后心理援助、社会秩序重建、社会功能恢复等社会工作服务扩充,为社会工作力量有序介入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第四,建立灾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据库。 在国家层面筹建灾害社会工作服务队,并加以系统培训和建设,当灾害发生时,根据需要随时动员召集并投入支援服务。这次参与鲁甸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的社工,都将是人才数据库的重要成员。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加强本地灾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关心好、培养好、使用好宝贵的人才资源。 第五,积极做好灾害社会工作的服务宣传。 各地区、各单位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对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知识、方法进行普及推广,对在支援计划实施过程中涌现的优秀人物、先进事迹进行持续宣传,对鲁甸社会工作服务的典型成效、典型做法进行深度挖掘,引导更多方面了解、关心、参与和支持灾害社会工作服务,为社会工作全面深入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会上,云南省民政厅段丽元厅长还向参加鲁甸8·03地震社会工作支援计划的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民政厅(局)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赠送了鲁甸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纪念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