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财政局加大鲁甸“8•03”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监管力度
02.02.2015 13:44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为了进一步提高鲁甸“8·03”地震抗震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推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昭通市财政局五项措施强化鲁甸“8·03”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保暖防寒资金监督管理。
一是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成立了昭通市财政局鲁甸‘8·03’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司其责,共同做好工作。
二是明确监管工作职责。明确了科室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的职能职责。主要监管抗震救灾资金筹措情况,抗震救灾资金分配、下达、拨付情况,抗震救灾和保暖防寒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严格监管工作原则。按照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抗震救灾工作进展、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有计划地组织进行监管工作。
四是提出监管工作要求。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确保抢险救灾、恢复重建等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五是严肃监管工作纪律。财政部门会同审计和监察机关,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监督检查,定期分析或交流资金监管信息,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按照特事特办要求,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抗震救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2.02.2015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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