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做好“8•03”地震应急救灾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22.12.2014  11:46

一是制定监管措施。制定印发了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申报使用流程,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应急救灾资金拨付流程和使用范围进行了规范。审计部门对应急救灾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二是组建监管机构。成立了“8·03”地震抗震救灾督查监察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抗震救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资金物资管理情况、干部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了资金使用规范、物资发放到位、救灾工作有序。三是聘请中介监管。聘请了有资质、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中介机构提前介入,对应急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和提前预审,确保应急救灾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目清楚、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