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地税全面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扶持企业渡过难关

08.09.2015  20:38

云南省地税系统牢固树立“依法收税是成绩、依法减免税也是成绩”的治税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全省经济稳步增长。一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鲁甸等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1—7月,共减免灾区恢复重建相关各项税收42471.47万元。其中:对减轻个人税收负担个人所得税减免40,378万元;促进就业个体工商户经营个人所得税减免25.58万元;灾后恢复重建企业所得税减免8.75万元;支持基础建设房屋重建等恢复重建耕地占用税减免2,059.14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全面取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事前审批,方便纳税人及时享受优惠政策。2015年1-7月,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有54,229户小型微利企业,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4,342.93万元。 三是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助推产业转型升级。2015年1-7月,全省各级地税机关鼓励高新技术方面减免3,538万元(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持节能环保方面减免4,3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