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召开地方性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13日,我市召开地方性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我市地方性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升“三农”保险服务水平,更好发挥保险对农业发展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助力我市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市委副书记刘智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赵学农主持会议。
刘智指出,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其中一个主要的方面就是完善农村金融保险政策。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农业金融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保险是现代农业支撑体系的重要一环,对于帮助广大农户化解自然灾害风险、增强农业抗风险保障能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刘智要求,此次开展试点的地区和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把试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实效,确保地方性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各地要以本次试点工作为契机,向广大农户讲解好本次试点保险的相关内容,强化经营主体的保险意识,增强投保参保的主动性;要通过试点总结分析我市农业和农村发展对保险产品需求特点,探索逐步扩大保险品种范围,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保障程度;试点工作中,要注重收集、研究、上报存在的问题和成功经验,确保全市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开展地方性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中,要注重通过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这一有效平台,为农村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各试点地区要支持、帮助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农业保险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要严格工作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不得挪用、截留、侵占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金,不得虚构、虚增保险标的或者以同一保险标的重复投保,不得以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或者截留、挪用保险金、挪用经营费用等方式冲销投保人应缴的保费或者财政给予的保费补贴,要强化试点工作的审计监督,规范试点工作经费的提取和有效使用,严格实行专款、专账、专用。(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李思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