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地方储备粮政策促进地方储备粮良性运转

28.07.2015  18:17

近年来,普洱市粮食局积极探索创新市级储备粮管理模式,不断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加强与当地发改、财政和农发行沟通协调,在争取落实地方储备粮收储政策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促进了市级储备粮良性运转。现将他们做法和经验介绍如下,供各地参考借鉴。

一是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坚持市级储备粮轮换验收时由市局组织市粮油质检站到承储企业扦样检验,对入库新粮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保证粮食质量安全。坚持财政、发改、发行等部门共同验收市级储备粮,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四部门储备粮管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储备粮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是优化储备粮品种结构。探索实践储备粮与口粮市场紧密相关的储备模式。结合当地生产、消费实际,以市场为导向,不断优化储备粮品种结构,鼓励承储企业开展优质稻储备。优质稻储备试行一年一轮换,轮换费用补贴暂定为每年每公斤0.10元。通过每年轮换,减少价差损失少,减轻财政负轻,企业市场竞争力得到了增强。

三是扩大玉米储备。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扶持当地养殖业发展,降低储备粮轮换价差损失,减少政府财政支出。目前,玉米保管费补贴标准为每年每公斤0.15元;玉米储备实行一年一轮换,轮换费用补贴为每年每公斤0.10元。

四是落实储备粮轮换价差。为切实解决储备粮轮换管理存在问题,规避储备粮经营风险,认真研究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普洱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储备粮轮换发生的合理费用和价差,由市级粮食风险基金弥补。储备粮销售取得的价差收入上缴市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实际工作中,通常采取价差收入50%留承储企业,用于企业发展,50%上缴市级粮食风险基金;如产生价差损失,由市级粮食风险基金承担。储备粮轮换价差由政府负责,化解了承储企业的轮换风险。

五是提高储备粮存储费用标准。针对当前物价水平、人工成本等持续上涨,企业承储压力大的实际,市粮食局通过加强与市财政、发改、发行等部门沟通协调,市级储备粮保管费用和轮换费用均得到提高,,进一步增强了承储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目前,市级储备粮稻谷保管费补贴标准为每年每公斤0.15元;稻谷轮换费用补贴为每两年一轮换,每公斤0.20元。

来源: 财务(调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