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起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中新网昆明7月25日电 (陈静)25日,云南省医改办、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社厅、云南省物价局联合召开会议通报:自7月29日零时起,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李玛琳表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破除以药补医是深化医改的举措,有助于逐步理顺扭曲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是完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的必然措施。
为此,2017年7月21日,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通知》指出,按照体现劳务、降低设备、结构调整、升降搭配原则,兼顾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154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诊查、会诊、护理、注射等综合医疗服务类29项,手术类113项,中医及民族医类12项;降低46项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开展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其中:检验类37项、影像类8项、放射治疗类1项。
李玛琳指出,昆明市各公立医院应加强领导,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严禁出现在7月29日零时后以各种原因未取消药品加成或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未落实的情况;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院的核心服务能力和患者就医感受;改革药品供应保障制度,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解宇称,“长痛不如短痛,新的医改政策肯定会为医院的发展带来好的前景,不管有什么阻力、困难,医院肯定要把它做好。”
据悉,云南省将多措并举,努力在2017年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成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任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