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接房 这才是正确姿势
2016年2月1日起,昆明正式推行实施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新增“严格商品房交付条件”、“购房人验房权”等内容,对开发商交房提出了严格新要求。现在新版合同实施近一年,许多房地产项目也正临近交房,业主们可把事关切身利益的新规闹明白了。来看看建纬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律师洪雨泉的解读。
9个材料需认真看
真金不怕火炼,好房不怕查验!有没有达到验房或交房条件,首先要看看开发商现场有没有公示这些材料,即“5证+3书+1报告”,总共9个。
1
土地使用证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6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这个东东最重要)
7
住宅质量保证书
8
住宅使用说明书
9
房屋测绘报告
提醒
另外部分开发商还会提供《空气检测报告》等资料,这些资料不硬性要求公示,当然能看看也是好事。
弄明白交房条件
新版合同第九条新增了两项“商品房交付条件”,彻底告别原老版“五方验收合格”时代,这对业主来说可是重大利好!新版合同要求验房或交房前开发商必须要取得如下文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新增)
2.《房屋测绘报告》(新增)
切记:这些条件是开发商通知业主验房或交房的必备条件哦!一个都不能少!有了《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说明你买的房屋主体工程已经过“五方验收合格”,且消防、规划这些高难度的审核都已经通过,可以放心验房接房啦。
此外,新版合同第十条、第十六条还对开发商交付条件和交付房屋有如下要求:
供水、供电、燃气:达到交付标准或满足业主的合理使用需求。但燃气需要入住率达到70%才能开通。
电话通信、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线路敷设到户(业主自己缴费开通就可以用啦)。
商品房质量合格(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民用建筑节能措施),符合合同约定合格标准。
搞清楚验房程序
新版合同第十一条新增“业主验房权”,这么重要的权利不能放弃。
验房期:开发商在交房前10天(至少10天)通知业主来验房,没有通知验房的,业主可以拒绝接房。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交房,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验房范围:屋面、墙面、地面是否存在渗漏或开裂等;管道是否堵塞、门窗是否翘裂、五金件是否损坏、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等。
验房不合格怎么办:发现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修复,修复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修复后再行交付。
切记:如果开发商已经修复好通知业主去接房,一定要赶紧去哦,我们要做一个诚信守约的购房人,否则会承担逾期接房的违约责任。
云报全媒体记者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