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积极作为

29.01.2015  13:03

  在昨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分别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提出在今年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突出重点,积极创新,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积极作为,为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

   加强和改进立法及监督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在今年将根据建设法治云南的要求,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改进立法工作,努力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

  在完善机制方面,将建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规草案的制度,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同时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公民权利、促进文化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和保护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立法。

  监督方面,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加强重要经济工作和预算审查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全程跟踪调研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围绕扶贫开发、食品安全、职业教育等民生保障主题,开展审议和调研工作;立足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的司法监督工作,跟踪监督涉诉信访工作和法律监督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个人执法办案档案等。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加大工作的探索和创新力度,建立健全人大监督跟踪问效反馈机制,探索对“一府两院”重要专项工作报告实行再审制等。

   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正执法办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按照“保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新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要狠抓公正执法办案,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护,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推进司法改革方面,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在今年积极稳妥推进昆明、普洱两个中院及辖区四个基层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

  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强“两个中心”和“三大平台”建设,继续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推广网上立案、文书送达及阅档预约系统运用。

   省人民检察院

   突出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和“小官巨腐

  今年,省人民检察院将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严厉打击暴恐犯罪以及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毒品等犯罪,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犯罪,依法严惩网购、寄递、物流业等新兴领域犯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平安需求。

  继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省人民检察院将大力加强科技强侦建设,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征用、环境监管、社会保障、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官巨腐”职务犯罪案件等。

  在加大对司法活动监督力度方面,省人民检察院今年将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插手经济纠纷、侵犯人权等问题。

  在推进检察改革方面,将抓紧推出规范检察权行使、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检察官与律师关系等改革措施。探索建立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制度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继续做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准备工作,认真开展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完)(记者 瞿姝宁 张子卓)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