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亚伟副局长在全省统计工作暨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省统计工作暨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邢亚伟
(2015年1月15日)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统计工作是监测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的“仪表仪器”,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和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是各级党委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制定科学决策、指导经济工作的重要手段,更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风向标。2014年11月2日-5日,国家总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食品药品统计工作暨培训会,对进一步做好全国食品药品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召开这次全系统统计工作暨培训会议,主要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解决好我省食药监局系统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排部署好2015年度的统计工作任务,借此机会,我讲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围绕树立新的增长观、速度观、政绩观,多次就统计工作做出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速度不是越快越好,关键在于质量和效益;增长必须是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摸清家底,更好地为宏观决策服务。总书记的要求,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指明了统计工作发展的方向,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巨大关怀和殷切期望,体现了党和国家注重依靠统计数据进行科学决策的思想基础和行为准则。
食品药品安全统计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统计,可以全面了解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现状,深刻认识和研究分析监管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探索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展规律,更好地服务群众,推动全省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好统计工作是摸清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家底、推进我省监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现由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转型,贯彻落实科学监管理念的必然要求。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家总局的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围绕大局、创新思路、求真务实,切实把统计工作做实做好。
二、高度重视和解决好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省全系统统计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国家总局统计系统功能模块的不断完善,我省统计工作取得了不断的进步和稳步的发展。但与国家总局的要求和做得好的省市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单位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州市局忽视了统计在整个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仍然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甚至认为,统计是可有可无的“软任务”,是为上级部门做的工作;有的同志还认为,统计工作辛苦乏味,又不容易出成果,是件出力不讨好的苦差事。尤其是在监管任务重,人手少的时候,更是忽视统计这类基础性工作,没有把统计工作作为一种常态工作抓牢抓实。
二是规章制度不完善。建立健全制度是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基础,明确的工作职责和严密的制度规范是提高统计质量的前提。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部分单位至今仍未建立一套完善的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统计的开展无章可循、无据可依,随心所欲,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得不到保证。
三是队伍不固定,人员素质水平不高。统计工作是一项专项工作,它要求统计人员既要掌握本系统的统计规律和特点,又要具备较强的统计分析能力和熟练操作计算机的技能。从目前我们统计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16个州(市)局的统计人员大都是兼职,致使在开展统计工作中敷衍了事、疲于应付、责任难落实等现象层出不穷。加之,统计工作是个相对枯燥单调的工作,很多同志不愿从事该工作,致使统计人员岗位更换频繁,而相应的培训工作未及时跟进,新上岗的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统计系统的使用不熟悉,这既影响了统计数据的连贯性又不利于统计队伍业务水平的提高,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质量。
四是工作基础薄弱,统计管理严重滞后。随着监管工作的不断发展,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统计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统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但部分单位对统计工作却没有相应的跟进,部分单位“无分管领导、无固定机构、无相对固定人员、无经费投入”的“四无”现象仍然突出,严重影响了统计调查、统计督查工作的有效展开,统计人员的能力水平也很难得到系统、全面的提高,进一步影响了我局的统计工作开展的实效。
三、认真抓好统计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要依法统计,确保统计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依法统计是统计法对统计工作的根本要求,是统计工作应该遵守的行为,是提高统计能力的重要依据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保障,同时也是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基础和关键。各级监管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名共和国《统计法》及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报2014年统计指导意见实施方案》(云食药监办〔2014〕40号)、《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办公室关于征求对2014年年报、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文件的通知》(云食药监发电〔2014〕191号)等文件的要求开展统计工作。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出台相应的统计管理与考核办法。要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依法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明确统计机构和人员,使全系统统计工作尽快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主动将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二要拓宽数据来源,适应统计工作发展新要求。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大数据新时代的来临,互联网技术、遥感技术,卫星技术等先进的数据获取手段进一步丰富了统计数据的来源,传统的仅仅依靠标准化报表统计的数据采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和适应目前统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各级食药监局和省局各相关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同志必须积极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要求,切实按照新时代统计工作的要求,及时掌握和运用新方法新技术,并努力提高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做到有能力从浩瀚的数据中,寻找出数据之间隐藏的“规律”与“关系”,积极利用大数据理念,使用科学的方法手段去挖掘这一巨大的“数据宝库”,充分利用大数据深化统计运用,获取辅助监管决策的关键信息,逐步构建反映食品药品监管的大数据平台。
三要坚持和谐统计,凝聚统计工作整体合力。统计工作中的数据从采集到汇集,从分析到报送,涉及到各个部门和人员,数量庞大,工作程序复杂,要正确处理好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统计系统各层面之间、统计人员与统计对象之间的关系,协同各方,形成合力。
四要努力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各单位要把统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责认真研究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完善规范的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确定专人专管,做到设备管理规范、操作流程规范、人员管理规范。同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了解统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在机构、人员、经费等相关问题上主动过问,积极协调,为统计工作争取更好的工作条件和氛围,为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定期开展统计培训工作,向统计工作人员传达最新的法规政策,讲解最新的统计系统和操作技能,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经省局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省局将把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纳入各单位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落实。
同志们,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统计工作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各级监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统计机构工作人员要鼓足干劲,再接再厉,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的精神,全身心地投入食品药品监管统计事业中去,切实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工作的神圣职责,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质量和水平做出新的成绩。
来源: 科技和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