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书遗失补办公告宁土籍补字[2014]26号
土地使用权人登记为郭文学的座落于宁洱镇文昌路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证号:普国用
(2003)房字第01952号,地号:(3)-5F00202042,土地使用权面积:15.94平方米。2014年10月27日已经《
普洱日报》第2654期(总第7730期)登报声明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定,请
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主张其权利,该期间内如无相关权利人主张其土地权
利,我局将对该宗地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原颁发的普国用(2003)房字第0195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