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开展“以清代训”土地增值税专项清理检查成效显著

17.11.2017  12:40

截止9月30日,全州完成了对2015年至2017年6月在建和已完工未清算的5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清理检查,累计应补缴土地增值税2067.6万元,已补缴1450.68万元,其中在专项清理检查期间入库土地增值税957.88万元。在专项清理检查过程中,企业还补缴入库契税134.99万元,土地使用税0.8万元,企业所得税54.35万元,共加收滞纳金0.64万元。主要措施有: 一是 领导重视,统筹安排。成立土地增值税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严格督促工作进度,检查工作纪律,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解决清算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顺利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理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 以清代训”,学与查有机结合。引进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化管理团队,协助税务部门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对“五证一书”及各类房屋的销售面积、销售收入、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等进行案头分析与实地调查相结合,逐一审核比对,在查中学,在学中查。 三是 部门联动,构建土地增值税专项清理检查综合治税新格局。主动取得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对外加强与国税、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取得房屋产权、房屋预售、房屋租赁、土地登记、土地招拍挂等信息,为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提供有力的证据。对内,税政、征纳、法规、稽查等部门以及管理分局、征收分局之间相互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在项目管理、清算审核、出具清算结论各环节构成检查闭环,构建综合治税新格局。 四是 分阶段反馈结果,检查工作稳步推进。检查期间各组每周报告工作进度,上报《楚雄州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专项清理情况统计表》,并注重收集清理检查中的典型案例。州局领导小组对清理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进行明确统一和督促协调,推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土地增值税入库额与绩效考核指标紧密结合。州局对各县、市局专项清理检查入库的土地增值税任务单列下达,入库情况列入年底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考评。对截止9月30日尚未入库的土地增值税616.92万元,要求加大后续跟进,在11月底完成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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