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圆满完成社保基金专项执法检查

15.11.2017  15:55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执法检查是今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52项重点推进工作之一,我市高度重视,把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作为2017年年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领导和督查,于2017年6月-10月认真组织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由社保基金监督机构负责牵头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及各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共同参与。各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统一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开展本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折不扣落实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我市坚持查处并举思路,认真整改、研判、妥善处理检查发现问题,强化检查台账管理,注意研究从源头上治理的对策和措施,探索建立防范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长效监督、监管机制,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结合“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监督工作”,对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及基金管理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我市社会保险费入账及时、完整,各经办机构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支付额度控制审批权限、业务经办初审复核和财务经办审核审批制度,大部分经办机构已签订银行服务协议。二是组织开展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发现1人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涉及金额18273.08元,1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人员,多领取10个月失业保险金7090元,43人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2562人死亡冒领待遇核查。三是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发现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56件,涉及金额105.49万元。四是结合“社保缴费申报数据核查、社保缴费核定工作”及“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和“社保欠费核实、清缴工作”,对用人单位(参保单位)进行检查。全市发现2家单位,196人只参保了养老、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未参保失业保险,发现并补收12户因少报工资总额漏缴的社会保险费269.89万元,发现4家参保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少报、漏报缴费基数,导致少缴医疗保险费1.46万元。五是开展领取或享受各类社保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完成企业养老保险51476人的资格认证和领取待遇资格的核查,核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611人,核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员1311人,异地退休人员协助认证1171人次,未发现冒领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六是开展协议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全市发现44家医疗机构、58家零售药店不同程度的存在违规行为,2名参保人员家属存在冒领医保待遇行为,1参保人员存在以虚假发票骗取医保待遇行为,医保经办机构根据不同的情节分别采取暂停医保支付系统、收回不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并按违规费用的2到3倍追回违规违约金、限期整改、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