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正在为社会财富的持续积淀创造新环境,同时,国有资本的分配格局亦将随之变化。
日前,经济观察报获悉,国企国资下一步的改革思路,将更多倾向于向公共服务领域布局,国企利润的再分配,也将更明显地体现于民生。
一名长期跟踪国企国资改革的业内专家表示,国有资本向更多公共服务领域布局调整这一思路,最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供非盈利性公共服务职能,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中的普遍服务部分”中可见端倪。
在政策支持下,一家基础设施领域的中央企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后便通过产融结合的途径,吸引多方资金,顺利开展在南方一所城市落地交通建设规划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经引入国开发展股权基金首批注资5亿元。
除去上述公共服务设施创造的“间接收益”财富,从国企利润分配的角度观察,新一轮国资改革还拉动了补充国有资本金比例调整,以及向国家分配红利,即国资划转社保的实质性动作。
经济观察报获悉,从“补充国有资本金”的角度看,目前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工作正在推进中。
国资委央企智库联盟办公室主任王绛认为,就目前的情况看:“国有企业是目前资本市场上的主要力量,国有上市公司也正在成为国民资本性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创造财富的方面之一。”
国企民企不存在“挤出效应”
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背景下,在一些民生领域(比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国资与民资的身影不时一同出现。
前述基础设施领域的中央企业,在落地南方的基建项目时,便吸引了地方轨道公司的兴趣,最终形成该中央企业占股比例10%,另一家相同领域的中央企业占股56%,民营企业占比34%的三足鼎立的股本格局。
经济观察报获悉,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及《三方投资合作协议》,项目资本金比例最终确定为40%,按照轨道项目总投资198.35亿元测算,联合体共同出资79.34亿元作为该轨道项目的资本金(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必须全部为其自有资金),项目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均应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资本金。
在该投资项目的合作中,三方最新约定显示,项目投资收益即为投资人负责相关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以及TOD项目土地综合开发应得的投资回报,本项目税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12.56%。根据协议确定的投资平衡原则,如果收益达不到预期成果,将通过增加一二级土地开发规模方式进行补偿,仍不能足额补偿时,差额部分由政府承担。
王绛认为,在上述过程中,国有企业通过改革发展,带头践行社会责任,通过影响力,实现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增加国民财富。实践上,国有经济萎缩的地区民营经济就更加举步维艰,事实说明了在多数情况下,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不存在“挤出效应”。
王绛所言的情形,同样体现在上述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管理层协调沟通中。经济观察报获悉,按照协议,最终形成的项目董事会共9人,其中,两家中央企业推荐了6人,民营企业推荐了3人;监事会共7人,其中,一家中央企业推荐6人,民营企业推荐1人;经营层方面,民营企业推荐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两家中央企业推荐执行总经理1人,总会计师1人及副总经理3人。
在上述长期跟踪国企国资改革的业内专家看来,财富分配的说法更宽泛,如果细致一些,可以理解成新国资改革背景下的投资机遇。他说:“现在做这种基础设施项目也好,或者国有资本增量投资也好,都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来进行投资,比如基金。也就是说,通过一定规模的国有资本来撬动社会资本的投入,增添了新机遇。”
经济观察报进一步获悉,上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将通过策划土地的一二级开发时序的方式实现土地开发的现金流入以弥补资本金需求。根据联合体投标时确定的项目总平衡资本金现金流量表预测,项目公司在2015年(第2年)开始实现一级土地开发现金流入,2019年(第6年)开始实现土地二级开发现金流入。因此,项目公司本身产生的现金流入可以弥补部分资本金投入,三方股东实际投入的资本金将低于特许经营权协议所确定的79.34亿元。
实际上,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该中央企业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尝试,以及与多方资本的合作,并不是个例。随着新一轮国资改革的推动,民生领域将迎来更多类似的公共服务投入,投入过程中的投资收益,也不仅仅局限于中央企业本身,国资财富的分配正在呈现出多样化的面貌。
经济观察报获悉,除了服务民生,下一步的改革思路,还将在垄断行业改革上“ 动刀”,从电力、石油、物流等行业入手,提质量、降成本,进而降低全社会的成本,实现财富再分配。
国资划转社保待落地
据了解,目前国资划转社保与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工作,已经进入实质性推动阶段。
王绛认为,划拨国有股权收益充实全民分享性质社保基金,国有资本己成为我国社保基金的主要来源,国有资本收益分配也极大地为国民财富持续增长提供了基础。长期跟踪国企国资改革的业内专家也认为,提高国企上缴财政比例和划转社保,是提高全民财富的重要途径。
而且,国有企业是目前资本市场上的主要力量,国有上市公司也成为国民资本性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走出去”战略,也使国民财富增加了境外收益的机会。
知情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在未来的国资划转社保的承接主体上,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将可能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负责集中持有,单独核算。
如果日后条件成熟,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可组建养老金管理公司。而地方划转的国有资本,由省政府设立国有独资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也可以委托本省具有国有资本运营功能的公司专户管理。
随着国资划转社保的推进,与国民财富密切相关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也将迎来新的环境契机。一名社保专家分析,作为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也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从2000年成立到现在,依旧在等待针对社保基金运营管理的更加详细的规划。截止到目前,全国社保基金的这笔钱还没有动过,将来怎么动,什么时间动,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周全的基金数据测算。
与上世纪90年代国资国企改革相比,这一轮的新国资改革的方向在逐渐进化,为财富分配提供了更周全的考量,磨合已久且有望出台的国资划转社保方案,便在印证这一点。
王绛表示,央企利润的分配,早在2007年实施国有资本金预算制度时便开始推进完善。大体上看,中央企业利润分配可以分为四个部分:一是部分依法上缴所得税;二是部分归属少数股东,这是中央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形成的结果;三是部分依据《公司法》提取的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等存留收益,用于弥补过去年度的亏损和资本积累;四是部分母公司可支配利润,即通过上市公司分红和全资子公司上交利润。
而国资划转社保,以及补充国有资本金,均来源于第四条。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国有资本收益中划入公共财政的比例已经在2014年提高到13%,此后每年提高3%,目前已提高到19%,并且未来每年都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在相关专家看来,国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是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这是实现“共同富裕”及体现各生产要素公平分配的基础。
但是,王绛提醒道,即便现在的改革语境下,出现了新的财富分配机会,也要注意不能陷入“私有化”,甚至变卖国有企业的歧途中。不能再重复上世纪90年代的老路,富了一批人,还有一部分人被分流安置。现阶段的思路,一定要以做强、做大、做优为目标,壮大国有经济方是共同富裕的基础。王绛说:“这是最浅显、最根本,同时也是保证更广泛人群财富不被侵吞的基础。”
据了解,国资委下一步的改革侧重点,还将落在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上,也就是干部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职工能进能出所对应的干部制度改革、以及分配制度改革和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对于这一点,国资委将坚持市场化方向,持续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相关专家提醒说,值得注意的是,在即将持续推动的垄断行业改革上,需要避免一小部分人通过行政手段,形成资产垄断,造成社会财富的不公平分配。
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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