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色天香》剧本抄袭说失实

09.06.2015  15:27

  昨日下午,编剧李亚玲连发两条微博表示,吴志立诽谤自己抄袭一案,二审宣判,自己终于再次获得胜诉。李亚玲在微博上还贴上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该院认为吴志立发表评论认为《国色天香》剧本抄袭小说《不能动》失实,并认为吴志立的行为构成对李亚玲名誉权的侵害。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试图用微博私信等渠道联系此案当事人吴志立,但到记者发稿时一直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应。

  《国色天香》是否抄袭?昨日,记者联系到李亚玲,她说自己已经在博客中写了文章来还原整个过程,随后,记者也看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本院认为,目前就文学作品是否构成抄袭并无专业上可以量化的标准,只有个别情节相似,但故事设置的背景、人物关系、语言描述、情节内容等并不存在雷同,通过吴志立总结的内容并不足以得出“抄袭”的结论。由此,本院认为吴志立发表评论认为《国色天香》剧本抄袭小说《不能动》失实。同时,该院还认为吴志立的行为构成对李亚玲名誉权的侵害。

  昨日,李亚玲说,网友曾经给她做下“李亚玲每部作品都抄袭”的结论,辱骂铺天盖地,甚至连某名人也受此影响,公然称呼她“抄袭惯犯”。导致“李亚玲抄袭”的话题多次上了新浪微博搜索榜。她称自己百口莫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承受了极其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李亚玲说,好在法律还了她一个清白。(记者 陈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