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建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长效工作机制

27.06.2018  12:06

为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城”)的组织领导,畅通沟通协调,强化统筹指挥,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昆明市在前期工作有序推进的基础上建立创城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创城有序、高效运转。

一是建立了创城工作会议制度。由市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书记、市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副市长)召集全体会议;由创城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副组长(分管副市长)召集创城工作调度会议,每2个月召开一次;由市创城办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召集“一办六组”联席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由六个工作组组长召集专项工作组会议;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二是建立督查督办制度。由市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书记、市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副市长)带队开展实地调研督查;由市级有关工作部门结合日常业务指导工作对本系统创城工作情况实施督查;由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牵头,抽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三个督查组,每月对14个县(市)区、4个开发(度假)园区创城工作进行全覆盖全项目督查,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全面达标;市创城办委托第三方开展测评,将测评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由考核评价督查组立项督查督办,直至整改达标。此外,签订年度食品安全及创城工作目标责任书,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县级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4.5%),实行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强化年度考核和结果应用。

三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市创城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分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分管领导负责统筹本单位创城工作,并对创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创城工作落实不力事项进行督办,落实创城工作全体会议、工作调度会议、联席会议、专项工作组会议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对接市创城办有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创城工作动态、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创城办要求报送的各类信息、报表、材料。

四是建立信息工作制度。市创城工作成员单位、六个专项工作组、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每月报送创城工作信息。市创城办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困难、提出意见建议,编发创城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