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检查龙陵森林资源管理

28.07.2017  01:41

7月25日,由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省林业厅组成的检查组对龙陵县森林资源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圆满结束。此次全省抽查10个县(市),龙陵县代表保山市作为受检单位。

自7月17日国家林业局驻龙陵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检查工作以来,检查组先后深入龙新、镇安等乡镇对林地管理、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及执行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对龙陵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保障措施有力,部门联动管理,森林资源责任制基本健全。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要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做到长抓长管、严抓严管;要做细做实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台账有痕迹。

近年来,龙陵县探索推行森林资源管理的县乡村联抓高位驱动、各部门联查重拳出动、护林员联防协作推动、信息键联通多方齐动、宣传点联面点面互动的"五联五动"工作机制,出重拳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生态。2016年以来,全县共查各类破坏森林(野生动物)资源案件400余起,补种树木15.92万株,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30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分别达70.08%和73.68%,活立木蓄积总量达15212940立方米。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龙陵县林业局 | 作者:郁云江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